记者报道“超时加班” 遭致总额3千万元索赔 从7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两采编人员收到财产查封通知,到8月30日索赔额从3000万降为1元,记者单独被诉及财产保全程序始终是社会关注焦点
晚上近10时,翁宝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得知,他和另一位同事被索赔的金额由3000万元变成了1元。
这个消息从台湾而来。8月30日晚上,台湾一位媒体人士在鸿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的网站上看到了这条消息,第一时间打电话到了《第一财经日报》(以下简称“一财”)。
翁宝是“一财”主管产经新闻的编委,因为两篇报道,他和该报记者王佑被被指名誉侵权,被告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而原告,是台湾首富郭台铭旗下一家企业。
3000万元人民币,是这家企业向翁宝、王佑二人索赔的天价数额。
从7月17日开始的45天里,此案始终是媒体热点,而两人的生活也面临了一个戏剧性的转变。
祸起两则报道
“一些网站还将本报的标题加上了‘血汗工厂’、‘黑幕’等字眼”。
“我的感觉是恐怖!”翁宝7月17日接到了一份法院冻结其个人财产的通知书。直到此时,他才知道他和报社的另一名记者王佑被别人告了。
起诉他们的是一家名叫“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企业,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以下简称富士康)。
6月15日和22日,“一财”刊发了记者王佑写的两篇报道,反映富士康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7月初,富士康旗下法人公司鸿富锦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翁宝与王佑,索赔3000万,其中翁宝1000万,王佑2000万。
鸿富锦公司提出财产保全请求,法院迅速查封了翁宝、王佑二人的房产、汽车与存款。
“回头看王佑写的稿子,还是蛮客观的。”秦朔,“一财”总编辑,在8月28日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秦朔介绍,6月上旬的一天,报社开编前会,一些人提到了保护劳工权益的问题,“还提到鸿海公司的一些员工在网上发帖子,揭露工作条件如何严酷,于是我们讨论决定,派记者去调查。”
27岁的女记者王佑,接下了这个采访任务。
在一份有关富士康系列报道的情况说明中,王佑称,第一篇报道的主要消息源是与一名大学生的网络聊天,并对其中核心事实与富士通公司外联部贺小姐通过电话进行了核实。
6月15日,《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刊发之后,被数十家网站转载。此前一天,新浪等媒体转载了英国《星期日邮报》的文章《苹果中国代工厂探秘: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300》,该文章就是以富士康工厂为背景所撰写的。“因此,大量网站将6月15日本报的文章与该文并在一起,作了一个以‘富士康劳工’为名字的专题,一些网站还将本报的标题加上了‘血汗工厂’、‘黑幕’等字眼。”
随后,富士康公司在深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开工厂情况,其间,《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也进行了追踪报道。
“在这样的情况下,编辑决定继续跟踪该事件,”王佑说。6月20日,王佑抵达江苏昆山的富士康工厂,在一个卖冷饮的摊位上,她遇到一个刚从富士康离职的女孩,对这一女孩进行了近50分钟的采访。
6月21日下午,王佑上交了她的第二篇稿件《富士康离职女工:底薪很低福利很好》。次日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