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情况是,条例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赶上了大部制改革。废旧电子设备回收是一个牵涉到多方责任的交叉领域,在各大部委机构重组、职能重新分配的节骨眼儿上,条例出台的延迟是很正常的。”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会长刘福中表示。
条例难产缘于多头管理
大部制改革或许能够解释条例为何一时难以出台,但是,走街串巷的废旧电子设备回收“游击队”盛行、企业化规模化的“正规军”难觅踪迹的背后,有着更为复杂的原因。
有关人士指出,在废旧电子设备回收处理领域,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直接的后果就是责任不明,决策困难。
“条例名义上由国家发改委主导制定,商务部以及环保、科技、信息产业、海关、税务、工商和质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发改委能直接‘说了算’的只有回收企业,商务部负责二手市场管理,财政和税务部门决定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的落实。”一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我觉得最好将废旧电子设备的回收处理彻底归口一个部门管理,这样企业也省事得多。”刘春天表示。
除此之外,行业自身也存有不少模糊地带。
“一些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没有厘清,导致条例历经数年难以面世。比如,在家电回收领域,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各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由此衍生出来一个更为实际的问题就是费用,每一方究竟应该花多少费用?如果政府有补贴,应该怎么补?”刘福中说。
“从另一方面讲,在这些问题没有明确说法的前提下,即便条例出来了,实施起来也是阻力重重,甚至可能还会形成更大的混乱。”刘福中表示。